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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度台北市基隆河(中山橋至成美橋段)附近地區(大彎北段地區)發展策略及都市計畫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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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及不動產開發都市綜合規劃

執行時間│ 2012
委託單位│ 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大彎北段地區於民81年發布主要計畫,定位為「商業購物、娛樂專區」及臺北市副都心及產業軸帶核心,面積約104.85公頃,其中商業區與娛樂區合計約40公頃,「規定不得作住宅使用」,自民90年起陸續衍生違規商業宅之課題。

臺北市政府曾於民97年1月30公開展覽大彎北段之都市計畫變更計畫草案,惟於臺北市都委會審議期間,經多次討論,土地所有權人及產、官、學界對發展定位無共識,全案於100年4月28日臺北市都委會第623委員會決議退回。

本次修訂都市計畫面臨商業區、娛樂區主要課題包含:1.商業區娛樂區違規住宅已有39案、2.旅館業只有1/2樓地板面積可作本業使用經營受限、3.除臺北好好看放寬建物高度70公尺外,其餘商業區與娛樂區建物高度卻僅可至40公尺,有容積未實現之課題。住宅區課題包含:1.基河國宅之土地及建築物使用組別中,無法滿足地方民生零售、飲食需求。2.院落規定較嚴格,部分街廓因形狀狹長,深度不足,較難開發利用。3.住宅區(供拆遷安置專案住宅使用)不允許第44組寺廟之設置,下塔悠福德爺宮無法合法補照。

本計畫經多次召開專家學者座談、地區說明會、產官學各界討論後,不僅是重新檢討大彎北段都市計畫定位,提出細部計畫變更草案進行公開展覽與送送臺北市都委會審議,並於105年11月9日細部計畫變更公告實施。此次細部計畫案變更重點包括:

1.界定大彎北段都市計畫定位:服務基隆河北岸之商業需求,透過捷運文湖線、輕軌運輸等綠色運具規劃,減少開發衍生之交通衝擊。

2.考量科技產業軸帶與松山機場遷建衍生之需求,並因應產業發展趨勢,維持副都心定位並強化商業使用彈性,且不允許住宅使用。

3.高度放寬與容積控管

(1)規範比臺北市其他地區更嚴格之容積上限規定,所有增加容積之總和不得超過原基準容積之50%。

(2)依據本案視覺模擬結果及臺北好好看高度放寬上限,建議放寬北段商業區(供一般商業使用)、商業區(供商業購物中心使用)、娛樂區(供娛樂健身使用)、娛樂區(供娛樂購物中心使用)高度以不超過70公尺為原則。

 

大彎北段不符土地使用分區之個案分佈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