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新村位於臺中市霧峰區坑口里,其歷史可追溯至 1950 年代初期, 省政府遷至臺灣中部,以最新的「花園城市」設計概念,將工作、居住合一,規劃低人口密度、高比率綠地的生活空間及完善公共設施,可謂「臺灣第一村」。隨著時光的遞嬗,社區的居住人口趨向老化、年輕世代嚴重外流,部分政府收回後房舍無妥善利用致產生嚴重閒置情形。
2000 年凍省後,光復新村成三不管地帶,又遭逢 921 地震的摧殘,長期遭受遺忘與遺棄逐漸走向凋零;經歷長時間的醞釀,地方居民出現了發自內在的「社區意識」,串聯整合原有居民與市民團體,決定努力推動本區的保存活化。
近年台中市政府積極推動都市公有土地計畫之開發及活化再利用政策,本案擬針對整體空間機能的再發展提出完善規劃串連光復新村人文、歷史與生態環境資源,作為再發展的藍圖,再創城鎮競爭及永續發展之契機。
本案規劃範圍為坑口里新生路兩側商業區及住宅區、坑口里光復新村文化景觀範圍區,計畫內容在於提出更新定位、再發展構想、開發策略與優先更新單元。本案更新定位綠活生態價值再造,計畫範圍有以花園城市設計概念規劃之光復新村,目前規劃修復後將結合住宿體驗、文化創意與展示教育等使用機能。光復新村具有「文化景觀」的身份,同時受到土地使用限制與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之規範,因此,在未來的活用再利用發展規畫上便受到較多之局限。但也因此有可能在符合場域精神與文化底蘊的範疇中,長出獨具特色的都更成果。
新村外規劃採用都市更新拆除重建與整建維護、老舊建物重建方式,以延續光復新村「花園城市」設計概念,引導新村內外共榮發展為目標,都市更新啟動時機預定為新村內完成建物修復委外後。
為順利引導都市更新業務之實施,改善既有環境品質,本案依據優先更新單元遴選原則,研提單元A與D二處優先更新單元、單元E一處老舊建物重建方案。
本案規劃研究範圍
本案都市更新發展定位
光復新村內建物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