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陽綠地因前身為地區排水渠道,故劃設為綠地用地與周邊分區作為緩衝,後因排水系統地下化,於民國80年設置了迴廊、廣場、植栽等設施,現已為當地居民之重要休閒場所。為提升公共設施用地的服務品質、考量計畫範圍與臨接之陽光公園共同設計,使公共設施用地完整發揮功能及契合周邊居民休憩活動的使用需求,以符合本市健全都市發展、打造安全舒適的基礎建設之施政策略,故本案由綠地用地變更為公園用地。
計畫緣起
本案計畫範圍為臺北市內湖區紫陽里紫陽綠地,緊鄰內湖高中、捷運文湖線文德站2號出入口站體,周邊鄰近多處學校、文教用地、住宅區及商業區,地區生活與教育機能完善。
隨著居民使用之需求日趨強烈,且內湖區多雨潮濕,常因氣候因素致使活動中斷,計畫範圍內現有無頂蓋設施亟待升級,且為提供當地居民友善休憩空間,有新設相關設施物之必要。然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中綠地用地無建蔽率、容積率之規範,故相關設施無法因應氣候或市民使用需求作合適之設計,限制了紫陽綠地應有之機能及影響民眾休憩使用之便利性與適宜性。
因此,為提升公共設施用地的服務品質、考量計畫範圍與臨接之陽光公園共同設計,並串聯捷運站周邊之公園系統,使公共設施用地完整發揮功能及契合周邊居民休憩活動的使用需求,以符合本市健全都市發展、打造安全舒適的基礎建設之施政策略,故本案由綠地用地變更為公園用地,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辦理本計畫。
計畫範圍
計畫範圍包含臺北市內湖區文德段二小段45等地號,面積約1.17公頃,現況為已開闢之紫陽綠地,位於捷運文德站南側、內湖高中西側、陽光公園北側。
計畫目標與構想
一、 計畫目標
解決計畫範圍因現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範,難以興建頂棚等設施物之課題,以提升計畫範圍公共設施服務水準,提供良好休閒環境,滿足周邊民眾未來使用需求。
二、 計畫構想
將計畫範圍由綠地用地變更為公園用地,使相關設施物之設置符合都市計畫及建築法令,並與南側陽光公園進行共同設計,整合規劃為具規模且友善鄰里之公園空間環境,以完善其應有運動、休憩活動等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