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刻正辦理前期住宅年度計畫檢討,並研議更適於本市的住宅政策及推動方向,協助市民居住於合適之安居住宅,以達成「永續新北、安居城市」之目標。
計畫緣起
依據住宅法第5條規定,新北市政府欲研擬中程住宅計畫,期對於新北市住宅政策有兼具延續性及創新性之作為。新北市政府擬檢討前期住宅年度計畫,並研議更適於新北市的住宅政策及推動方向,協助市民居住於合適之安居住宅,以達成「永續新北、安居城市」之目標。
另依據住宅法40條辦理不符基本居住水準家戶訪查作業達400戶以上,爰委託專業專隊辦理。
工作內容
(一) 新北市中程住宅計畫
提出本市近年住宅相關資訊分析及住宅政策推動成果,定期蒐集、統整近年住宅趨勢(包含住宅存量變化、住宅(租金)價格及指數變化、家戶及人口變化等)相關資訊,檢討本市住宅政策推動成果,分析住宅供需發展課題與對策,據以提出短中長期具可行性之行動方案,研擬本市113-116年未來四年中程住宅計畫。
1. 新北市社會住宅政策精進策略檢討
- 研擬本市社會住宅分級租金機制,以家戶收入為設算基礎,提出合理可負擔的制度,並以112年完工社宅為標的,建立實際操作模式。
- 社會住宅「輪候制」可行性分析。
- 提供住宅政策專業諮詢服務:依據本市住宅政策,協助機關於訂定重要施政方向及提供相關政策研擬及法令專業諮詢,並配合中央住宅政策研提相關配套措施,提供相關研商會議專業意見與建議。
2. 研擬社會住宅興辦事業計畫
依住宅法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研擬至少2處社會住宅興辦事業計畫(應包括社會住宅供需分析、興辦方式及具體措施、租賃方式、營運管理計畫、財務計畫及執行期程),並視機關需求調整計畫基地。
3. 辦理專家學者座談會或工作坊
4. 研擬社會住宅興辦事業計畫
依住宅法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研擬至少15處社會住宅興辦事業計畫(應包括社會住宅供需分析、興辦方式及具體措施、租賃方式、營運管理計畫、財務計畫及執行期程),並視機關需求調整計畫基地。
(二) 清查不符基本居住水準家戶及輔導改善策略
依據內政部「不符基本居住水準家戶訪查作業標準流程及作業手冊」執行清查作業,並依清查結果訂定輔導改善執行計畫,至少涵蓋以下工作內容:
- 清查本市不符基本居住水準家戶達400戶以上(包含資料勾稽處理、訪查文件編印、郵資、電話、訪員調查費、保險及受訪者禮金等費用)。
- 建立不符基本居住水準且未領租金補貼之無自有住宅中低、低收入戶名單、高風險公安疑慮建物(如海砂屋等)列管名單。
- 彙整調查資料進行整理分析及編制報告,提出不符基本居住水準家戶或其他執行機關認定之清查對象之輔導改善策略。
- 配合本府相關研究計畫,進行報告撰寫及配合修改。
潘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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