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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汽車共享成功案例對都市之影響

#共享汽車

發表日期│ 2018.08.24

共享汽車具有三大特性及營運模式

是種新型態租車方式

租借方式與Ubike相似,365天24小時都可以借還,無人服務自助租借

可以預約使用,按時計費

三種營運模式包含:甲地借車甲地還車(傳統租車行模式)、甲地借車乙地還車(類似UBIKE)、隨地租還車(類似OBIKE概念,但仍有限制於可停車區域)

如果比較各國知名廠商營運模式,可以讓共享汽車市場的營運模式有較清楚的了解:


共享經濟崛起,共享汽車全球會員數爆炸性成長

在共享經濟下「用車何必要買一輛車!」的概念,共享經濟模式下民眾不用再透過花大錢買車、養車,又花錢租車位,更沒有找不到停車位的困擾,透過共享汽機車,市民可以隨時享受使用車輛的便利性,同時大大降低財務負擔。

對停車成本較高區域,多數家戶共享汽車是比買車更好的選擇

買車與車位成本:一台1600cc小車為例,車價大約60萬元左右。臺北市一個停車位大約150~300萬之間,月租金2,400~4,800元之間。

平均買車、養車成本平均每月超過1.3萬:包含車價、停車位租金、保險費、牌照稅、燃料費、保養維修與定期檢查。即便是1600cc的小車,購車與養車成本每個月至少超過1.3萬元,一年至少16萬。

換算可使用汽車共享時數:一年16萬的錢拿來使用汽車共享,以每個小時200元的租金計算,每次租用3小時,每年約可租226次,每週租借4.75次。

 

台灣共享汽車市場尚待推展

台灣的都會區開始有Zipcar、i-Rent、Wemo等共享汽機車廠商開始試點,國內也曾委託民意調查公司進行民眾使用意願調查,仍有相當比例的民眾短時間難以放棄自行開車習慣。

共享汽車及共享機車為城市帶來什麼改變

取代9~15輛自用小客車(UC Berkeley, 2010)

自用小客車持有率降至15%(PBL Netherlands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Agency, 2015)

每年駕駛里程降低17.6%(PBL Netherlands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Agency, 2015)

降低每年碳排放量為482,170噸,等同於1,844個大安森林公園的年吸碳量(以2015年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森林部門每年每公頃吸碳量10.1噸計算)

 

「如果因為共享汽車的提供,汽車位供給可以減少,多出來的空間能不能是綠地花圃、人行道或是其他更多可能的想像空間?你願不願意為了城市的改變,對自己也做出消費的轉變?」